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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訊
年結
(MM/YYYY)
(MM/YYYY)
營業額
港元('000)
港元('000)
按年變動
(%)
(%)
純利
港元('000)
港元('000)
按年變動
(%)
(%)
經調整
每股盈利
港元
每股盈利
港元
按年變動
(%)
(%)
經調整
每股派息
港元
每股派息
港元
市盈率
(倍)*#
(倍)*#
週息率
(%)*#
(%)*#
派息比率
(%)
(%)
經調整
每股賬面資產淨值
港元
每股賬面資產淨值
港元
價格/賬面
(倍)#
(倍)#
2020/03/31
970,866
11.42
33,448
20.98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2019/03/31
871,336
3.35
27,648
-20.88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2018/03/31
843,123
NA
34,946
NA
NA
NA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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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NA
NA
NA
* 化作年計 # 以最後收市價計算

業務概覽 - 截至2021年01月29日止年度
我們於一九九零年成立,至今已有約30年的營運歷史,在此期間電訊網絡已從2G發展到4G且5G轉型正在展開。我們為接駁產品的非獨家經銷商。接駁產品乃用電子或光電、感應器及網絡接駁軟件構建而成的裝置,其使該等裝置能夠傳送及接收信號或數據。我們的客戶主要包括中國通信模塊製造商、領先的網絡系統設備供應商、物聯網及接駁解決方案及產品供應商以及其他經銷商。我們主要從事向客戶採購及分銷零部件,我們亦提供解決方案及應用支援(包括識別客戶規格、技術設計支援及多功能集成以及在整個設計及生產週期中為客戶提供技術分析及支援)。一般而言,我們的客戶通過將與我們的技術團隊設計及向我們採購的零部件合併,構建其通訊模塊及系統以及物聯網及網絡接駁產品。我們的供應商主要為電訊及數據中心接駁市場的品牌製造商。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為七名製造商的授權經銷商,包括(i)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該等製造商為彼等所提供各產品類別的領先製造商;及(ii)兩名中國製造商(彼等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分別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委任本集團為其認可經銷商)。此外,我們在中國的主要技術樞紐深圳擁有自有的無線及商用激光應用實驗室。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強大的內部設計及技術團隊由33名工程師組成。我們已委聘日本項目主管以監督5G項目的策略及發展,並領導我們的無線應用實驗室。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就收益而言,我們於二零一九年中國電訊及數據通訊接駁產品分銷市場的服務供應商排名第三,市場份額為約4.4%。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由於電訊及數據通訊接駁行業的多樣性及複雜性,將經銷商作為行業中間人為市場慣例。因此,零部件製造商主要向經銷商直接出售零部件,而於較少情況下向通訊模塊製造商及網絡系統設備供應商直接出售。此外,具有設計及技術能力的經銷商(如本集團)透過技術支援及增值服務彌合上游零部件製造商與下游客戶間的職能差距。因此,經銷商在產業鏈中發揮重要作用。
產品的終端應用主要可分為:(i)電訊基礎設施;(ii)數據中心;(iii)物聯網及網絡接駁產品;及(iv)商用激光。電訊基礎設施指利用有線及無線技術建設連接同城、城際、城鎮、高速公路的電訊網絡,甚至與海外國家建立聯繫。電訊基礎設施是一種物理媒介,所有互聯網流量均可通過電訊基礎設施傳輸。電訊基礎設施的終端用戶包括電訊營運商。電訊基礎設施為所有網絡接駁產品或設備的基礎,亦為數據中心及物聯網的支柱。
數據中心是一個存儲庫,可容納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及防火牆等計算設施,以及支持備份設備等零部件,其將一間機構的資訊科技運營及設備集於一身。同時,數據中心存儲、管理及傳播數據。數據中心容納對日常運營連續性至關重要的網絡中最關鍵的系統。物聯網及網絡接駁產品指已嵌入電子、軟件、傳感器及網絡接駁的設備,電子、軟件、傳感器及網絡接駁讓該等設備能夠收集及交換數據。
我們的服務範圍包括與客戶合作以提供:(i)零部件的特定採購及甄選;(ii)解決方案開發及產品應用設計;(iii)供應商與客戶之間技術接入的橋樑;(iv)實驗室測試、設計及產品檢測;(v)下一代產品開發的支援;(vi)以優化的性能以及可靠性水平及滿意度實現客戶設計的技術知識和人才;及(vii)售前及售後跟進。我們提供的服務範圍視乎個別客戶的具體需求而定。
我們主要直接向製造商採購零部件及(於較少情況下)向其授權經銷商採購。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採購總額中,分別約88.4%、90.1%、89.5%及93.4%乃直接來自製造商。我們的製造商供應商主要是電訊及數據通訊接駁市場的品牌製造商。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為七名製造商的授權經銷商,包括(i)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即供應商A、供應商B、供應商C、供應商D及供應商E),而該五名品牌製造商於往績記錄期間為我們的五大供應商;及(ii)兩名中國製造商(彼等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分別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委任本集團為其認可經銷商)。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該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為其提供的各產品類別中領先的製造商,例如基站的氮化鎵功率裝置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無線模擬半導體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光學及光子產品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用於長途及地鐵調製驅動器的領先企業之一、以及多層陶瓷電容器市場及用於射頻通訊的薄膜體聲諧振器及表面聲波裝置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我們長期以來為若干製造商供應商的授權經銷商,業務關係保持穩固。我們獲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委任為授權經銷商的平均年期為19年,當中最長年期為可追溯至我們自一九九四年起獲委任。為避免授權經銷商之間的競爭,我們的主要供應商已制定分銷渠道管理措施,例如在經銷商之間分配客戶及要求經銷商在與新客戶開始業務關係前取得事先批准。我們獲主要供應商分配或批准的客戶一般會向我們採購我們獲授權分銷的產品線下的產品,而倘彼等需要採購該等產品,則不會向同一主要供應商委任的其他授權經銷商採購。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就製造商的分銷渠道管理而言,此舉為電訊及數據中心接駁產品分銷行業的市場慣例,然而,由於我們並無與客戶簽訂任何協議規定其向我們獨家採購相關產品,故客戶並無任何法律責任遵守有關慣例。
鑒於我們可從各製造商供應商獲取的零部件產品組合,我們於客戶產品設計階段參與其中,讓客戶能夠獲取來自該等製造商的最新先進技術及零部件,以實現性能優化。鑒於我們於設計階段參與其中,我們於設計階段協助客戶選擇合適的零部件、參考設計、設計審查、進行原型測試、調試及優化性能,我們可為採購自我們為其授權分銷渠道的零部件製造商的零部件創造需求,這不僅讓我們可主動確保我們為客戶提供戰略批量生產計劃所需的供應量,同時亦讓我們的供應商受益。就此而言,我們將自身視為製造商供應商在營銷及分銷產品方面的渠道合作夥伴,以及支援客戶產品路線圖的服務供應商。
我們擁有卓越的設計及技術能力。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設計及技術團隊由33名工程師組成,其中所有成員均已完成電子、光電子或電氣工程或相關學科的高等教育。此外,當中的22名成員於業內擁有逾10年經驗,其中12人擁有15年以上的經驗。此外,我們在中國的主要技術中心深圳擁有自有無線及商用激光應用實驗室,我們運用該實驗室為客戶製造演示板、進行設備測試及故障排除。我們已聘請一名日籍項目主管監督5G項目的策略及開發並領導無線應用實驗室運作,其具備微波技術方面的專業知識,於加盟我們之前曾受聘於一間日本複合半導體產品供應商並負責開發所有微波設備。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所得的大部分收益源自向客戶銷售貨品。我們亦自提供服務產生一小部分收益,而該項收益主要指透過向客戶提供行政管理及支援服務賺取的收入。
資料來源: 環聯連訊 (01473)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9/01/2021]
我們於一九九零年成立,至今已有約30年的營運歷史,在此期間電訊網絡已從2G發展到4G且5G轉型正在展開。我們為接駁產品的非獨家經銷商。接駁產品乃用電子或光電、感應器及網絡接駁軟件構建而成的裝置,其使該等裝置能夠傳送及接收信號或數據。我們的客戶主要包括中國通信模塊製造商、領先的網絡系統設備供應商、物聯網及接駁解決方案及產品供應商以及其他經銷商。我們主要從事向客戶採購及分銷零部件,我們亦提供解決方案及應用支援(包括識別客戶規格、技術設計支援及多功能集成以及在整個設計及生產週期中為客戶提供技術分析及支援)。一般而言,我們的客戶通過將與我們的技術團隊設計及向我們採購的零部件合併,構建其通訊模塊及系統以及物聯網及網絡接駁產品。我們的供應商主要為電訊及數據中心接駁市場的品牌製造商。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為七名製造商的授權經銷商,包括(i)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該等製造商為彼等所提供各產品類別的領先製造商;及(ii)兩名中國製造商(彼等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分別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委任本集團為其認可經銷商)。此外,我們在中國的主要技術樞紐深圳擁有自有的無線及商用激光應用實驗室。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強大的內部設計及技術團隊由33名工程師組成。我們已委聘日本項目主管以監督5G項目的策略及發展,並領導我們的無線應用實驗室。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就收益而言,我們於二零一九年中國電訊及數據通訊接駁產品分銷市場的服務供應商排名第三,市場份額為約4.4%。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由於電訊及數據通訊接駁行業的多樣性及複雜性,將經銷商作為行業中間人為市場慣例。因此,零部件製造商主要向經銷商直接出售零部件,而於較少情況下向通訊模塊製造商及網絡系統設備供應商直接出售。此外,具有設計及技術能力的經銷商(如本集團)透過技術支援及增值服務彌合上游零部件製造商與下游客戶間的職能差距。因此,經銷商在產業鏈中發揮重要作用。
產品的終端應用主要可分為:(i)電訊基礎設施;(ii)數據中心;(iii)物聯網及網絡接駁產品;及(iv)商用激光。電訊基礎設施指利用有線及無線技術建設連接同城、城際、城鎮、高速公路的電訊網絡,甚至與海外國家建立聯繫。電訊基礎設施是一種物理媒介,所有互聯網流量均可通過電訊基礎設施傳輸。電訊基礎設施的終端用戶包括電訊營運商。電訊基礎設施為所有網絡接駁產品或設備的基礎,亦為數據中心及物聯網的支柱。
數據中心是一個存儲庫,可容納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及防火牆等計算設施,以及支持備份設備等零部件,其將一間機構的資訊科技運營及設備集於一身。同時,數據中心存儲、管理及傳播數據。數據中心容納對日常運營連續性至關重要的網絡中最關鍵的系統。物聯網及網絡接駁產品指已嵌入電子、軟件、傳感器及網絡接駁的設備,電子、軟件、傳感器及網絡接駁讓該等設備能夠收集及交換數據。
我們的服務範圍包括與客戶合作以提供:(i)零部件的特定採購及甄選;(ii)解決方案開發及產品應用設計;(iii)供應商與客戶之間技術接入的橋樑;(iv)實驗室測試、設計及產品檢測;(v)下一代產品開發的支援;(vi)以優化的性能以及可靠性水平及滿意度實現客戶設計的技術知識和人才;及(vii)售前及售後跟進。我們提供的服務範圍視乎個別客戶的具體需求而定。
我們主要直接向製造商採購零部件及(於較少情況下)向其授權經銷商採購。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四個月的採購總額中,分別約88.4%、90.1%、89.5%及93.4%乃直接來自製造商。我們的製造商供應商主要是電訊及數據通訊接駁市場的品牌製造商。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為七名製造商的授權經銷商,包括(i)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即供應商A、供應商B、供應商C、供應商D及供應商E),而該五名品牌製造商於往績記錄期間為我們的五大供應商;及(ii)兩名中國製造商(彼等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分別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委任本集團為其認可經銷商)。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該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為其提供的各產品類別中領先的製造商,例如基站的氮化鎵功率裝置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無線模擬半導體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光學及光子產品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用於長途及地鐵調製驅動器的領先企業之一、以及多層陶瓷電容器市場及用於射頻通訊的薄膜體聲諧振器及表面聲波裝置的全球領先企業之一。我們長期以來為若干製造商供應商的授權經銷商,業務關係保持穩固。我們獲五名位於美國或日本的品牌製造商委任為授權經銷商的平均年期為19年,當中最長年期為可追溯至我們自一九九四年起獲委任。為避免授權經銷商之間的競爭,我們的主要供應商已制定分銷渠道管理措施,例如在經銷商之間分配客戶及要求經銷商在與新客戶開始業務關係前取得事先批准。我們獲主要供應商分配或批准的客戶一般會向我們採購我們獲授權分銷的產品線下的產品,而倘彼等需要採購該等產品,則不會向同一主要供應商委任的其他授權經銷商採購。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就製造商的分銷渠道管理而言,此舉為電訊及數據中心接駁產品分銷行業的市場慣例,然而,由於我們並無與客戶簽訂任何協議規定其向我們獨家採購相關產品,故客戶並無任何法律責任遵守有關慣例。
鑒於我們可從各製造商供應商獲取的零部件產品組合,我們於客戶產品設計階段參與其中,讓客戶能夠獲取來自該等製造商的最新先進技術及零部件,以實現性能優化。鑒於我們於設計階段參與其中,我們於設計階段協助客戶選擇合適的零部件、參考設計、設計審查、進行原型測試、調試及優化性能,我們可為採購自我們為其授權分銷渠道的零部件製造商的零部件創造需求,這不僅讓我們可主動確保我們為客戶提供戰略批量生產計劃所需的供應量,同時亦讓我們的供應商受益。就此而言,我們將自身視為製造商供應商在營銷及分銷產品方面的渠道合作夥伴,以及支援客戶產品路線圖的服務供應商。
我們擁有卓越的設計及技術能力。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設計及技術團隊由33名工程師組成,其中所有成員均已完成電子、光電子或電氣工程或相關學科的高等教育。此外,當中的22名成員於業內擁有逾10年經驗,其中12人擁有15年以上的經驗。此外,我們在中國的主要技術中心深圳擁有自有無線及商用激光應用實驗室,我們運用該實驗室為客戶製造演示板、進行設備測試及故障排除。我們已聘請一名日籍項目主管監督5G項目的策略及開發並領導無線應用實驗室運作,其具備微波技術方面的專業知識,於加盟我們之前曾受聘於一間日本複合半導體產品供應商並負責開發所有微波設備。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所得的大部分收益源自向客戶銷售貨品。我們亦自提供服務產生一小部分收益,而該項收益主要指透過向客戶提供行政管理及支援服務賺取的收入。
資料來源: 環聯連訊 (01473)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9/01/2021]
主要股東:
馮銳江 (75.00%)
公司秘書:
吳乙江
核數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主要往來銀行: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星展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星展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律師:
Conyers Dill & Pearman
夏禮文律師行
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
李智聰律師事務所
夏禮文律師行
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
李智聰律師事務所
公司註冊地點:
開曼群島
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灣仔莊士敦道一百八十一號大有大廈九樓九零二至六室
股份過戶登記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電話: (852) 2980-1333]
電話:
(852) 2836-3301
傳真:
沒有資料
核數師變動
宣佈日期
核數師名稱
原因
公司秘書變動
宣佈日期
公司秘書名稱
原因
2021/01/29
吳乙江
委任
董事任職變動
宣佈日期
董事名稱
職務
原因
2021/01/29
馮銳江
創始人
委任
2021/01/29
梁筠倩
代理總經理
委任
2021/01/29
黃偉桄
執行董事
委任
2021/01/29
陳曉峰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任
2021/01/29
甘承倬
非執行董事
委任
2021/01/29
凌國輝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任
2021/01/29
施永進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任
公司名稱變動
宣佈日期
新名稱
原有公司名稱
港交所採納日期
公司採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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